湖南师范大学创建于1938年,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国家“双1流”建设高校,教育部与湖南省重点共建“双1流”建设高校,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湖南省“世界1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现有7个校区,占地2774余亩,建筑面积131余万平方米。主校区西偎麓山,东濒湘江,风光秀丽,是全国绿化“400佳”单位之一。
二、自学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基本考试制度之一,是以高等教育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以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条例》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本科毕业证书获得者,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同等待遇。
三、优势
l 无需脱产,学习时间灵活,工作学习两不误。
l 仅有5-7科统考科目,考试更轻松。
l 师资力量强,考前重点辅导,且有助学加分,确保高通过率,可达95%以上。
l 学制短,可1年半内完成全部科目考试,更省时间与精力。
l 可获国家正规大学毕业证书,出国留学、考研究生、升职、评职称等均可用。
l 证书国家承认,含金量高,教育部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可)查询。
l 所有学员均签订特色辅导培训协议,拿不到证书全额退费。
四、专业介绍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培养具备现代管理理论、技术与方法等方面的知识以及应用这些知识的能力,能在文教、科技、体育、卫生、环保、社会保险等公共事业单位行政管理部门从事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五、课程设置
湖南考试2次(5-7科统考,有40%助学加分-考35分及格),线上1次(8-6科校考),毕业论文(北京或线上答辩)。
六、学习方式
免试入学,以辅导和自学相结合。
考试时间:4月、10月统考课程考试;6月、12月校考科目考试。
考试地点:统考课程在省招生考试院统一安排的考点;校考课程在北京,由助学单位安排线上考核。
七、毕业证书
每年6月、12月统一办理毕业。
成绩全部合格者,由湖南师范大学和湖南自考委联合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本科毕业证书。
八、报名条件
凡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者(或大专在读),均可报名参加本专业考试。
九、报名资料
本人居民身份证扫描件1份;
蓝底数码照电子版1份;
专科已毕业的提供专科毕业证扫描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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